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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

我有意見要反應


感謝您寶貴的意見與建議,
讓我們共創一座溝通的橋樑,
請您以Email將您的寶貴意見寄到 pyes168@gmail.com
並請您留下姓名、住址、具體內容
我們將以最快的速度為您回覆。
關於回覆事項內容,
您可在Email或是【答覆區】中得知。
除了線上反應意見,
您也可以經由電話(05-2371330)反應處理。
再次感謝您寶貴意見。

 :根據『嘉義市政府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作業要點』第七點規定,下列情形將不予處理:     
           (1).無具體內容,未具姓名、住址、電子郵件地址者。  
           (2).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兩次後,而仍一再陳情者。  
           (3).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,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。  
           (4).其他經核定免予處理者。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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